2020-11-28
按照民间的传统思维来看,大家大多会把出过人命亦或是有过不好事情发生的房子称之为“凶宅”。这些多少会在人们的心理上制造一定压力,由此人们也会认定这类房屋“不干净”,会尽可能的避免入住。然而,有些房主会想着确保“凶宅”能顺利的租出去,而有意的瞒下实际情况。一旦被租客得知了事实真相,很有可能会因欲结束租房协议而引起纠纷。对此,房屋租赁纠纷律师今天就来和您说道说道。
针对于这类情况,若想要以撤回租房协议,房产律师为您提供以下的两个方向:(1)如若双方对此在协议中有过约定,那么就可以按约解决。(2)如若双方对此无约定,而且租客事后才知道是“凶宅”的。那么,房东瞒下这个实情,会引致租户是在存有很大的误解的条件下签署协议。据此,租户就可以去法院或仲裁机构申报撤销合同。同时,租客若由此蒙受损失的,还可以主张损失赔付。
所以说,按照以上方向,房屋租赁纠纷律师提醒租户可走如下的程序:(1)找房东调解协商——为节约双方的时间、精力,就可以先尝试着直接找房东调解协商以撤销租房协议,同时索赔涉及到的损失。(2)找法院或仲裁机构——如若房东拒绝调解协商,或未有一致的调解协商结果,那么就可以先搜集整理重要的证据,随后去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法律帮助。
最后,毕竟现下的法律没有确切表示“凶宅”不允许租出去,因而现实下很有可能会难于认定解除租房协议,或者双方因损失赔付会引发争议,如若争议较大的,建议可在必要时找专业房屋租赁纠纷律师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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