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屋租赁纠纷律师告诉你如何避免

2020-12-26

    房屋租借问题一直是一项比较常见的纠纷问题,其间转租引起的租借问题占大比例,今日就跟我们共享一下常见的租借问题产生的方式,以便我们更好的防止租借风险。未签定合同引起的问题,两边未签定任何书面合同,导致两边的权利义务不清晰引起的问题。中介囤房转租而引发的问题,租客从中介手里租房,与中介签定房子租借合同,按照中介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本质上假如中介公司诚信合法经营,问题并不大,但是部分中介公司为了囤房,会使用租客交的租金进行大举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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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本就想通过“收多交少”的方法来获取好处,终究资金断流,公司“消失”,导致租客受损,房东堕入被动的局面。个人无转租权私行转租引起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则, 承租人经出租人赞同,能够将租借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借合同继续有用,第三人对租借物形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赞同转租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上述规则说的很清楚,只有通过出租人赞同或许合同清晰能够转租的承租人才能够进行转租,不然出租人能够直接解除合同,即要求清房。
    两边应签定书面的房子租借合同,核实两边的身份信息,以防产生问题时更好的诉讼维权;清晰两边的权利义务、是否有转租权等等,缩小争议范围。关于租户来说,尽量选择与房子产权人直接签定房子租借合同,核实对方的产权信息,防止自己堕入对方无权私行转租而导致的后边晦气局面;关于房东来说,尽量直接租借更好,委托第三方转租或许允许转租会导致实践占有房子人的身份不定,多个法律关系也会导致后续产生问题的概率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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